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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手足口病?

答:手足口病是由多种人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二、手足口病的主要传染源是什么?

答:手足口病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隐性感染者难以鉴别和发现。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三、手足口病是如何传播流行的?

答: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1)儿童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引起传播;

(2)患儿咽喉分泌物及唾液中的病毒也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3)饮用或食入被病毒污染的水、食物等也可造成传播;

(4)门诊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可造成传播。

四、手足口病有哪些症状?

答: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多在一周内痊愈,愈后良好。部分病例表现不典型,如:单一部位或仅表现为斑丘疹。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三岁者),病情进展迅速,在发病1—5天左右出现脑膜炎、脑炎(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极少数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病例可留有后遗症。

五,手足口病怎么治疗?

答: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为主,绝大多数患者可自愈。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根据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O版):

(一)普通病例

1.一般治疗:注意隔离,避免交叉感染。适当休息,清淡饮食,做好口腔和皮肤护理。

2.对症治疗:发热等症状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

(二)重症病例

1.神经系统受累治疗;2.呼吸、循环衰竭治疗;3.恢复期治疗。

六、哪些手足口病病人可能发晨成为重症病例?

答:具有以下特征,尤其3岁以下的患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例,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救治工作。

(一)持续高热不退;

(二)精神差、呕吐、肢体肌阵挛,肢体无力、抽搐。

(三)呼吸、心率增快。

(四)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

(五)高血压或低血压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七、手足口病主要在什么时候高发?

答:全年均可发病,一般5— 7月是发病高峰。据卫生部通报,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手足口病流行季节,且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

八、如何预防手足口病?

答:(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加热后再食用。

(3)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4)注意搞好孩子营养的合理搭配,让孩子休息好,适当晒太阳,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5)注意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要在阳光下曝晒,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6)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晨、午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观察与治疗。

(7)托幼机构应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

(8)加强食品与环境卫生工作,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场所传播。

九、如果孩子出现发热,有皮疹等症状,家长该怎么办

答:(1)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诊。

(2)暂停去幼儿园和学校,避免传染给他人,防止再感染其他疾病。根据医生建议,决定是否留院观察或住院治疗。

(3)患儿的家庭应使用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对日常用品、玩具、尿布进行消毒,对奶具、餐具煮沸消毒。患儿粪便及其他排泄物可用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将衣被阳光曝晒,室内保持通风换气.

(4)小学、托幼机构等儿童集体生活,学习的场所,要做好晨间体检,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孩子,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小孩去正规医院就诊,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如何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预防手足口病工作?

答:1、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广大学生和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充足睡眠、膳食均衡、多锻炼身体。老师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2、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和缺课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患儿时,要采取立即送正规医院就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3、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6、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7、一旦发现疑似症状患者,应迅速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者拨打“120”救助电话,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院公卫办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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