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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中医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培训


导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预防临床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11月29日,区中医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题培训。来自全院临床、医技、护理各专业的14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医务科孟令国主任从总则、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5个方面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逐条进行了细致、系统的分析和解读,对条例中有所变化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同时引证十余起典型纠纷案例,向医务人员讲解医疗服务中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以及履行的重要性和如何履行。要求医务人员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学法、懂法、用法,规范告知程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医患纠纷。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医务人员对新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医院今后更好地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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