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对横店镇内一家“某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端坐于店内“中医咨询台”前,自称是该药店聘请的中医师。咨询台上放有诊疗器械、一叠该药店的处方笺和收款收据。
处方笺上记录有前来“咨询”的顾客姓名、中药药方,以及该中医师的签字。台上的“中医咨询”牌介绍该老中医专治“各种心血管疾病、高低血压、月经不调、糖尿病、乳腺炎、各种肿瘤”等。
经进一步调查证实,该中医师在药店内专门为顾客进行免费检查和用药咨询,并应顾客要求开具中药处方。该中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但执业注册地点并非该药店。
故该中医师在该药店未经注册为顾客进行诊断、开具处方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对于该药店在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情况下,使用执业医师为顾客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中“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的有关规定,东阳市卫计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纵观此案,该药店聘请退休老中医坐堂,打着免费体检、免费咨询的广告,开展诊疗服务。实则该药店并未取得医疗机构资质,相关诊疗服务均属于非法行医。
因此,广大市民若遇此类情形,须留意相关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具备行医资质,以及经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请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举报。
来源:东阳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