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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特病”门诊开药每次最多开37天的量

“两特病”门诊开药每次最多开37天的量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7:24:00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记者近日从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为保证医保患者合理用药,同时避免超量开药造成医保基金流失,该局发布门诊“两特病”(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累计超量开药告知书,增加累计超量开药审核规则。12月1日起,对医师开具的累计超量开药处方进行提醒,昆明市医保参保人每次结算时医保统筹最大支付37天服用量。明年3月起,结算时系统将对超量部分按自费处理。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两特病”参保人共有20余万人,此前部分患者存在超量开药的情况。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医保信息系统根据药品说明书允许最大服用剂量计算患者既往开药服用后的药品剩余量,每次结算时医保统筹最大支付37天服用量(既往剩余量加本次开药量)。既往开药剩余量加本次开药量超过37天服用量的视为累计开药超量。

  目前,昆明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基本完成医疗保险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信息系统(统称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不仅完善了门诊挂号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还增加累计超量开药审核规则,同步取消提前开药审核规则和超量开药审核规则。

  一旦累计开药超量,事前提醒信息系统会进行提示,医师根据系统提醒修改处方,若经征求患者意见后仍坚持超量开药的,在3个月的过渡期内,即2019年2月28日前以提醒为主,过渡期结束后自2019年3月1日起,结算时系统将对超量部分按自费处理,超量自费的药品不进入今后开药量累计。超量费用按医保药品库中该药最小计量单位取整计算。签约家庭医生出具的处方量可由37天延长至67天。

  据悉,该局将通过医保之窗网站、人社通App、昆明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参保人作医保政策宣传。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服务窗口公示相关医保规定和《门诊“两特病”累计超量开药告知书》,减少患者误解,营造良好的就诊秩序。(记者 期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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