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力推进医保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取得实效
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要求,在“实现第一家接入国家平台、完成第一单刷卡结算、清算第一笔跨省医保资金”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策、提升服务、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探索创新,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结算不跑路、不垫付、不排队、不求人。
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市作为就医地,结算36492人次,发生金额9.42亿元,同比增加3148%;作为参保地,结算10633人次,发生金额2.20亿元,同比增加2650%,极大方便了群众异地就医。
(一)四项标准保障政策有效落地。
一是循序渐进,结合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看病任务重的地区医疗机构,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目前,天津市已与31个省市全部实现互联互通。
二是有序就医,建立合理转诊就医机制,加强引导参保人员就医。
三是统一管理,统一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服务范围。
四是规范便捷,在全国范围内,以省(市)为单位,实现异地就医“一卡通”刷卡联网结算。
(二)三条举措推进异地结算有序开展。
一是统一标准,统一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审核标准,即异地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院就医,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三个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提高异地就医操作性、实践性。
二是扩大备案,在保障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基础上,将外出务工和外来就业创业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对接平台,搭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环境,完成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参保人登记备案、预付金额度、入院登记、费用录入、出院结算等功能模块的联调测试,推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现“无缝对接”。
(三)五道关口确保异地就医安全顺利。
一是政策制定,出台10项政策文件,全面囊括政策、经办、信息和监督等内容,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机构联网,将185家医院成功对接国家结算平台,覆盖全部三级和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二级、一级医院,今年新增基层医疗机构30家,增幅45%,全市各区均有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人员备案,做好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备案登记并同步上传信息至国家结算平台,为异地结算提供审核依据。
四是审核支付,统一审核标准,开发信息系统,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五是监督管理,依托医保实施监控系统,加强费用监管,严查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
(四)“四不”成效惠及群众就医。
一是备案登记不跑路
天津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时,不用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经办机构盖章,也不用前往单位(村(居)委会、院校)盖章,极大降低了往返异地的时间成本。
二是“一站式”结算不垫付
天津异地就医实行“一站式”结算,贯通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补助衔接通道,个人仅需缴纳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无需垫付医疗费。
三是办理业务不排队
已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天津参保人员,通过“金医保”手机APP就可以进行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在线登记,登记信息确认后,即可在就医地正常办理异地住院费用联网结算,无需再次到社保经办机构排队办理。
四是查询服务不求人
通过手机APP即可查询到本人异地安置登记信息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还可以查询到全国可办理跨省联网的医院信息,极大便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