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和成效,特别是加快推进有围墙的住宅小区及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这一硬性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11月29日下午,茂南区爱卫办在区卫生计生局6楼会议室举办创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会议。高山镇、新坡镇、羊角镇、公馆镇、开发试验区和各街道办事处的病媒生物防制负责人共18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茂南区创卫办副主任、区卫计局副局长吕进强主持。
会上,区爱卫办主任梁德专重点布置《茂南区病媒生物防制情况登记表》的摸底填写方法,解读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控制标准要求,同时对各单位提出的疑问作详细解答。
吕进强总结分析茂南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各单位近阶段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指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如何做好当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做好非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分类管理工作。各创卫区域内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要高度重视辖区内有围墙的住宅小区及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创卫病媒生物防制的四方责任规定,对行政辖区内的物业管理生活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区管单位、市管单位、破产企业小区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要摸清底子。要按照会议的布置,按照网格管理的原则,收集好本辖区内各网格点内非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的具体情况,填报《茂南区病媒生物防制情况登记表》,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区爱卫办。
三是加强暗访。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要加强暗访,按照爱卫办的要求,每周三分别将完成病媒生物防制调研的单位及住宅小区向区爱卫办报告,区爱卫办再根据病媒生物防制各方责任,将相关单位及住宅小区分别报市、区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以便更好地督促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是加紧做好资料的整编归档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本辖区的病媒生物防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按照先有后优的原则,逐步提高档案资料质量。
通讯员:彭印石
编 辑:何文琪
审 核:陈明朗 林潇
终 审:华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