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好中医药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在省级中医药医疗质控中心的指导下尽快建立本级质控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省级中医药医疗质控中心履行质控职责、开展质控工作,并对照质控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省级中医药医疗质控中心要以强化中医药医疗质量、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核心,加快建立完善本专业质控网络,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质控方案,积极开展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切实发挥好质控中心作用。各挂靠医院要强化中医药医疗质控中心工作保障,提供开展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设施等条件,并从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科研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