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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预中选结果出炉 最大降价超90%!

刚刚,4+7预中标结果公布!

▍外企仅两家中标

正在谈判抽签


中选品种大幅度降价。其中恩替卡韦降价90%,恒瑞厄贝沙坦降价60%。京新药业氨氯地平以0.14元的价格获得预中选资格。正大天晴恩替卡韦分散片以0.62元的价格或预中选资格。

此次带量采购的结果影响有多大?

带量采购正式文件中并没有提及采购量占比,且采购量有所下降。银河证券测算的结果显示,本次集采量占试点城市用药需求总量的30%~50%,并非网传的“60%~70%”。

通过商务部数据和样本医院数据,可以测算出试点城市市场规模约占全国总规模的30%。

▍这些外企损失重大

从中标结果来看,大致符合此前的猜测,外企仅两家中标。其中,吉非替尼口服由阿斯利康中标,福辛普利口服由中美上海施贵宝中标。此外,华海药业中标品种最多,有6个药品中标。

据此前新康界统计,以外企原研药的中标价格为参考,发现辉瑞、赛诺菲、礼来、施贵宝和阿斯利康这5家企业受影响最大,若然产品竞价均失败,损失金额可达十亿级别。

其中,辉瑞进入4+7目录的产品为阿托伐他汀钙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阿奇霉素胶囊阿奇霉素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合计涉及采购金额达31.2亿。

赛诺菲涉及4+7采购目录的产品主要有厄贝沙坦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按原研价格统计,涉及采购金额为16.8亿。

礼来涉及产品主要有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奥氮平片,对应采购金额3.8亿元。

百时美施贵宝唯一进入目录的产品是恩替卡韦,采购金额达11.3亿元。

阿斯利康进入4+7的产品共有瑞舒伐他汀钙片、吉非替尼片、赖诺普利片,合计涉及采购金额9.6亿元。

而从预中标结果看,这些市场均大幅度的转移到了仿制药企业手中。

▍华海中标数最多

11月15日10时,经国家医保局同意,《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在上海药事所网站正式发布。

根据采购文件,此次带量采购入选公司中,华海药业品种最多,为7个;中国生物制药有5个;复星医药有4个;石药集团3个;京新药业和海正药业均为2个;德展健康、信立泰、科伦药业、乐普医疗、康恩贝、普利制药、上海医药均为1个。

此前分析就指出,国内企业中,华海药业进入4+7目录的产品数最多,包括厄贝沙坦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福辛普利、赖诺普利、利培酮、氯沙坦和帕罗西汀等6个品种,涉及规模约6亿元,并未进入前三。

其中,规模最大的品种是厄贝沙坦氢氯噻嗪,采购金额可达2.4亿元,其次为氯沙坦(2.2亿元)。

从7个品种的同组竞争情况看,有5个品种为华海药业独家通过一致性评价,除了福辛普利钠片,其余4个品种在2018年全国平均中标价中,原研厂家与华海的价格相差较大,华海占据优势。

至于未中标的药品,据上海地区发布的带量采购补充文件(带量采购公布新文件:所有药品、全部市场,降价限价!),未中标药品面临要么大幅降价要么零采购。

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在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满3家前,仍可以采购使用,但价格限定天花板,不得高于中标药品。

总的来看,所有药品,无论是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原研药,还是未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在带量采购面前,都将面临降价。

1、谈判过程

据E药经理人了解到的现场情况,竞争企业≥3家品种的相关企业,每家企业进去两个人,现场报价。

采购流程:


≥3家品种,直接比价,低价者直接中选。这些品种包括:


≤2家的,价格降幅排名前列者中选,而排名靠后的需要参照≥3家的平均降幅确定议价谈判最低降幅。这些品种包括:


2、回款方式尚未明确

医保支付标准、回款方式等尚未明确。

结合前期网传的试点方案,以及《国家药品带量集采(试点)生产企业座谈会会议纪要》对这两个细节的规定如下:医疗机构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医疗机构;

银河证券分析认为,参考带量采购上海模式和三明模式,其成功原因之一在于回款机构是医保采购中心,而非医疗机构。以此从源头上保证生产企业及时收到货款。上海还设置了多重举措确保医疗机构足量采购。

本次试点方案的回款机构、回款方式以及确保足量采购的方法仍不明确,且从征求意见的情况和目前的情况来看,多数地方并非医保直接回款给企业。从历史来看,医疗机构拖欠账款的现象普遍存在。尽管各省市招标采购方案中均要求医疗机构需在30 天或60 天内完成回款,但是并没有约束力,实际执行情况不理想。

另外,绝大部分品种采购量相较网传版有所下降。据银河证券测算,采购总量占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需求总量的比例仅为30%~50%。未达到网传方案中的“60%~70%”。

3、开启中国药品采购新阶段

由国家层面主导的药品带量采购,标志着我国的药品采购模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纵观我国药品采购发展历史,可分成6个阶段。从趋势上看,药品采购模式经历不断探索创新到推广,从医疗机构主导到政府主导,以及由地方上升到省级、再上升到国家层面。

2000年以前以各省市自主探索为主。2000 年之前,新的药品采购模式探索并无中央层面的统一指导原则,由各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探索。例如1993 年,河南省原卫生厅发布《关于成立河南省药品器械采购咨询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22 家省直医疗机构,必须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省内7 家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

2000~2004年,国家层面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国性的药品集中招采模式。2000年年2 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对招标、投标和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进行探索”,拉开了国家层面探索、建立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序幕。

2009~2014年,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模式,并逐渐呈现基药/非基药二元化招标趋势。期间,各种新模式不断涌现,如双信封模式、质量分层、剂型合并等。

2015 年以来,7 号文和70 号文标志着药品采购模式由基药非基药二元化向分类采购模式发展,采购方式趋于多元化,各地模式趋于分散化,同时参考限价、价格联动成为趋势。

2018 年11 月15 日,国家组织带量采购试点方案落地,标志着药品集中采购进入新阶段。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由国家顶层设计并组织实施,本身自带全国推广的属性。本次集采试点方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国家层面启动带量采购试点方案,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影响势必会逐渐蔓延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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