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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扶贫函〔2018〕739号 | |||
关于开展健康扶贫“一保四有”未达标项目挂牌销号工作的通知 | |||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 | |||
为进一步促进各贫困县健康扶贫“一保四有”指标达标,确保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时限完成健康扶贫“一保四有”各项指标,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现将健康扶贫“一保四有”未达标项目“挂牌销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健康扶贫指标达标“挂牌销号”制度 在75个贫困县“一保四有”达标情况自查报告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制作了《全省健康扶贫“一保四有”达标情况进展统计表》(见附件),并先后3次反馈各级进行核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涉及各贫困县未达标的项目,实行“挂牌销号”制度,即:各贫困县所涉及的健康扶贫“一保四有”未达标项目,在达标(涉及县外转诊率、实际报销比、全科医生配备等易变化指标项目,需稳定达标3个月以上,方可认定达标)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州卫生计生委核实,市州卫生计生委将核实结果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处室复核实后销号。“挂牌销号”制度对应各贫困县退出时序和“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时限(2017年已退出县未达标项目,最迟2019年5月份前达标)要求,在时限内未完成“一保四有”各项指标任务的,将责成所在市州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形成调查结论,无充足客观原因造成达标任务延迟或未落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开展健康扶贫已达标项目复查工作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所辖各贫困县区“一保四有”达标项目复查方案,原则上第一次复查工作要在通知下发之日起2月内完成,此后(脱贫攻坚期内)可开展半年或一年复查,确保健康扶贫“一保四有”各项指标稳定、持续达标。对于复查出数据造假、虚假达标的县要限期整改,并启动追责程序,按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省级将结合有关业务工作开展抽查,对于市州未落实复查责任、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原因造成贫困县复查流于形式、结果虚假的,由省级启动追责程序,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市州复查出与《全省健康扶贫“一保四有”达标情况进展统计表》标注不符的,以正式文件报省卫生健康委修改相关指标项目标注,并说明修改原因。 三、做好健康扶贫有关指标项目认定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印发全省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脱贫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规划函〔2018〕611号)精神,及时、严格开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及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等项目的认定工作,并出具相应验收合格证明,确保贫困县退出验收前完成相关建设指标认定工作。 联系人:李锋 电话(传真):0931 4818863
附件:全省健康扶贫“一保四有”进展情况统计表.xlsx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 |||
主题词: | |||
主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 | |||
抄送: |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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