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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医生手术中对病人加钱,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惩处

陈中华:医生手术中对病人加钱,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惩处



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云南的姚先生去甘肃旅游,途中因为身体不适去了兰州一家男科医院,医院给他诊断的结果是需要做包皮手术。但就在给姚先生做手术的途中医生停了下来,给姚先生简单包扎后,要求他去补缴15300块钱的手术费,姚先生接受采访时说,他在手术途中被切开一个口子,然后就把他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要他先去补缴剩余的手术费用。在手术中途,姚先生被手术麻醉的同时,医生就告诉他说,他的情况很是严重,不停的用这种方式吓唬他,原本说好的几百块钱的手术费,竟被加价到一万五千多元。


还有,据央视报道;十多天前,今年25岁的小雨因为小便时有些不舒服,走进吉林长春一科医院想检查一下,没想到陷入了无休无止的治疗。小雨说,做宫腔镜之前医生告诉她,她体内还有一个赘生物需要去除,价格是1800元到2800元。在医院滚动的大屏幕上记者看到,赘生物手术的价格是2680元,可是等到小雨在手术台上进行宫腔镜探查时,医生告诉她手术价格是4800元。

当时给小雨治疗的医生表示,当时给小雨介绍价格是1800元到5800元不等,但她的赘生物数量多,另外便宜的做完了之后会形成斑痕,所以让她做4800元的。医生在手术台上告诉她只能做4800元的,别的都不能选,而这个时候小雨已经无力抗拒了。


近几年,一些医院术中加项、术中加价的现象也多次被媒体曝光。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就在今年十月,国务院刚发布了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加强了预防手段。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生或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暂停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类似“持刀加价”的新闻并不鲜见,近半个月来,就有多起类似行为被媒体曝光。手术台上加价,比拦路抢劫还恐怖,令人发指。你可以想像的到,患者躺在手术台上,强忍着痛苦、憋屈、欺骗、恐惧,甚至愤怒,与拿着手术刀的“白衣天使”讨价还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理和心理体验?此类案件一次次的出现在大众视野中,阉割着良心,消磨着患者对医疗业的信任度,无疑是给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


更严重的是,受到宰割的人很容易把这种愤懑的情绪带到家庭生活和社会上来,不仅仅会给不堪一击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更会增加潜在的社会矛盾危险。所以说,这些无良医生、无德医院是社会的毒瘤,是破坏社会秩序的基因。再用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白衣天使来教化这些医院和医生的医德,我感觉简直是亵渎、侮辱了这几个词,比骗子更黑,比强盗更狠,这种行为无异于趁火打劫,以病人的生命安全为筹码赚取黑心钱,被肆无忌惮地用作牟利的工具。


被披露的“持刀加价”事件,仅仅是黑幕里的一角可问题就在于,这样近乎流氓敲诈的行为,屡禁不绝,你方唱罢我登场,就算被媒体曝光,惊动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结果也多以调解、停诊数周结案,医院退钱了事。据媒体报道,武汉卫计委调查某手术台加价的医院,处罚结果是将涉事医生开除;西安卫计委对当地某医院在手术中途加价的处罚决定是“对涉事科室停诊数周”;呼和浩特卫计委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是“罚款3000元并停业整改”;这些这样的查处还不够一次手术加价的钱,演戏给老百姓看罢了……这些处罚决定,最要命的一点,就是把老百姓当成傻瓜,把法律当摆设,严重损毁党国的形象!


之所以屡屡出现此类现象,与监管宽松、惩戒不严不无关系。手术中途“持刀加价”,不仅有损患者合法权益,也让整个医疗行业为之蒙羞,更是突破了法律红线,与持刀抢劫无异,其行为已最起码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监管部门理当加大执法力度,除要求退还多收取的费用罚款吊销执照外,司法机关应当介入侦察以敲诈勒索罪惩处,从而让这种无德又无良的“持刀加价”者得不到任何好处,让人们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不至于躺到手术台上就沦为“待宰的羔羊”。


另外,国家应当推行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的制度,才能彻底解决“持刀加价”问题,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的看病新方式。这个大胆的想法,确实是给目前“雾里看花”的医疗体制改革带来了一点新的景象。这家医疗单位提出病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检查单,经他们或他们指定的医院检查确诊后,在不收病人的任何押金的情况下,就可以先进行免费治疗,待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物价局规定收取治疗费用,对没有治愈的病人,他们实行不收任何治疗费,治愈标准以任何一级以上医院的检查结果为准。在他们规定的治疗病种范围内,不乏像; 肝胆胃肠病,糖尿病肾病,耳聋鼻炎,气管炎哮喘,高血压心脏病,脑瘫癫痫病,风湿骨病,男科妇科,不孕不育,皮肤性病艾滋病,白血病肿瘤等各种疑难病。



我们暂且不论这些疑难病最终是否能够治愈,但就“其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的做法和对待患者的态度,就值得社会和百姓的肯定。要知道有多少生命在高企的医疗费用面前停止了前进的脚步。试想一下,如果全国各医院都象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一样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任何治疗费用的政策,把结账的主动权交给患者。那么,针对看病过程中的乱收费的现象患者就有可能拒付。这样就能从根源上转换了“医与患”之间的主、被关系,使广大患者在医疗的游戏规则中真正处于主动地位,这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和“持刀加价”问题的最有效办法。


但是,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这么好的医疗新方式,常遭受同行的在网上无端攻击和不明真相病人的质疑,它们在网上发布大量攻击北京中美合医院的文章,说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骗子在搞试验。我认为,治好病再收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愈了病人可以不交费,甚至治愈了病人还可以不交费,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治愈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另外,北京中美合医院本来就不给病人做检查的,治疗前后都让病人去其它大医院检查。这样的规定根本就没办法骗人的。希望大家分明是非。有些人看到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能治好各种疑难病,还实行治好病再收费得到病人的赞扬,他们自已又办不到,就怨天咒地,左怀疑右否定,极尽打压,这些没本事,又不想干好事的人,成天眼睛红红地盯着干好事的人说三道四,造谣生事,横挑鼻子竖挑眼,自己不想干不会干,还想要别人也干不成,这种人多了中国就真危险了!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就差别于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按这些无事生非的人之逻辑,各个医院都是骗子,都是在搞试验了。


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是给医院和医生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他们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及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医院和医生才有刻苦专研提高医术的动力,千方百计想办法用最便宜的药把病人的病治好,不敢“持刀加价”,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人是有良心的,病治好了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以来,从无发生病人病了好不给钱的现象。从中看;治好病再收费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和“持刀加价”问题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切实解决了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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