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城阳区广大市民在分娩医院直接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自2018年12月5日起(5日零点后出生的),在城阳区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可直接在院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01
办理《首次签发登记表》
当宝宝出生以后24小时之内(节假日顺延),需要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城阳区人民医院住院处(第一住院部一楼)12号窗口进行身份证验证,并核实新生儿出生信息,现场确认无误后进行上报,发放《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02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办理《首次签发登记表》后1个月内,到城阳区人民医院住院处(第一住院部一楼)11号窗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需准备的材料:
1.确定好的宝宝姓名,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
2.宝宝父母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消磁或丢失将无法办理,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换(补)发。
3.妈妈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时,一定要亲自填写好《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由代办人代为办理。
4.若办理人不是父亲或母亲,请再提供第三方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夏季)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30
04
咨询电话: 58000100
温馨提示:出生证明共三联:
1、最上面的正联是自留(请妥善保管好,切勿丢失)
2、中间的副联自留,用于宝宝报户口(切勿自行撕下)
3、最下面的副联由签发机构城阳区人民医院留存。
延伸阅读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每一个新生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被人们作为“人生第一证”。很多的爸爸妈妈肯定就要问了,“人生第一证”有什么用呢?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作用是这样写的: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