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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经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33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非在职人员。
其中,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卫技人员按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办理编制手续。招聘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属医院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招聘硕士学历卫技人员在本院参照享受有编人员同样待遇;其它人员聘用后享受本医院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相应学历及学位要求,证书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其它具体资格条件。
(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2月为截止时间。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报名网址为: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12月24日9: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只提交报考信息,不收取考试费。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如×××类),参照《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本类所含所有专业,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与其中一个专业名称一致即可报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12月24日至12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2月2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2月28日17:00至12月29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③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按照省有关规定,拟聘人员考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核减或取消岗位后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④改报岗位。考生报考的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2019年1月3日9:00至12: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2019年1月3日12: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3日9:00至16: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9年1月3日17:00前查询。
2、网上缴费
考生于12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现场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2019年1月2日到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准考证打印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9:00--11: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1月10日9:00—1月12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0352-5067792)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详见招聘计划备注信息),两科目笔试内容分别命题,考试内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承办命制。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凡博士研究生学历,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医学基础知识科目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护理专业知识科目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三者都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名端口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报考岗位学历的专业要求若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名称“内科学”,需考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考生所学专业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学历面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科目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护理专业知识科目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八、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2389126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238913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各位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领导组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