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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消除药品购销灰色空间


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药品数量报价。带量采购能够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节省医疗开支,减轻患者负担。从长远来看,带量采购对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药品流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近日召开。同时,“4+7”(4个直辖市和7个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正式对外开展为期一周公示,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带量采购是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25个拟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拟中选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发舆论热议。

 

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是否会挫伤药企创新能力?带量采购能否实现最终目标,让老百姓获得质优价低的药品?针对这些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药价回归合理

 

 “针对以往量价脱钩、竞争不足、采购分散、政策不协同的特点,带量采购将有效弥补这些不足,明确入围资格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及原研药。”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介绍,国家这次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是以完善带量采购方法换取更优惠的价格。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药品数量报价。

 

 “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此次带量采购在公告中明确了每个品种采购量,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同时,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避免‘二次公关’、医院‘二次议价’等问题。”傅鸿鹏说,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杜绝“带金销售”现象,因此意义重大。

 

 “带量采购是国际上常见的做法,能够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节省医疗开支,减轻患者负担。”医改专家魏子柠表示,实践证明,采购组织越集中,交易成本节约越明显,带量采购降价效果越明显。这一做法,在我国香港地区也已经运用多年,目前在内地还处于起步阶段。此次带量采购公布的各地采购量,是“4+7”地区根据2017年同品种采购量,按照60%至70%的比例核算确定的,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有利于提升药品质量,提高行业集中度,让百姓用上质优价低的廉价药。

 

企业良性竞争

 

拟中选结果显示,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81%。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与试点城市去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比周边国家和地区低25%以上。

 

 “拟中选产品的价格降幅是在前期预估范围内,我们认为是符合预期的。在过去的政府采购环节中,实际上已经出现过企业大幅降价、以价换量的市场行为。在实行‘4+7’带量采购政策前,上海在前期已经做了三批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药价平均降幅在50%至60%之间。”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负责人介绍。根据权威部门调查资料,在部分仿制药品的销售价格中,生产成本大概只占销售价格的十七八分之一。因此,这样的降价幅度企业可以承受。

 

以正大天晴公司为例,该公司乙肝药恩替卡韦降价超90%,由于改换大包装,削减了传统营销投入,超低价位仍有盈余空间。

 

 “中选药价大幅下降对药企来讲,也是当期非利空、长期是利好”,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负责人认为,第一,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第二,承诺及时还款降低了企业占款和融资成本。第三,联盟采购显著降低了其市场推广成本。第四,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此外,中标企业大部分是“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企业,有些企业提前布局,以较低价格采购了大量原料,提前锁定了成本。“这些因素可以对冲药品降价影响,给中选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针对一些企业认为带量采购中承诺的“采购量”不明确情况,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政府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优先使用,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医疗保障部门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出台支付标准政策,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卫生健康部门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行业提质增效

 

从长远来看,带量采购对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药品流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很多药企开始反思,未来可能在研发投入中避开扎堆仿制药,削减这方面研发开支,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创新药的研发。另一方面,过去医保资金的利用存在很多不合理现象。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医保为过期原研药、高价仿制药支付了太多冤枉钱,对医保资金实行优化,实现腾笼换鸟,是一个必然趋势。”中信证券高级副总裁、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田加强认为。

 

此次预中标企业北京嘉林药业副总马明表示:“通过此次降价,能够倒逼企业尽快转型,走创新药物的道路和仿制药品牌化道路。”

 

中标不影响企业发展,而且降价不降质。联采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坚持质量标准,集中采购药品的质量入围资格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质量托底要求,实现用药质量的提升,同时也避免在竞争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中选结果执行中,国家药监局、工信部等部门,将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确保一致性评价不是“一次性”评价,因此群众不必担心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专注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认为,实施带量采购将成为我国医药行业的分水岭,此项政策与一致性评价等政策一起,将会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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