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区纪委监委将紧盯“两节”期间易发多发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纠十个方面问题:
一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二是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等节日礼品;
三是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四是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五是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六是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不吃公款吃老板”以及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七是到机关、企业内部食堂和“农家乐”等场所违规就餐;
八是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九是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
十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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