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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中医院:又招人啦!错过了2018,2019不要再错过哦!


2019年1月5日(星期六)

平湖市卫计系统新年首场校园招聘会将在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举行

平湖市中医院将一同前往,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错过了2018,2019不要再错过哦


平湖市中医院2012年被评定为三级乙等中医院

是嘉兴市首家县(市)级浙江省三级乙等中医院,也是平湖市首家三级医院

近年来,通过全体中医院人的不断努力

特别是随着与沪杭接轨力度的加大

医院在医疗技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业务拓展等各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医院的业务量及固定资产也逐年增加

随着今年医院迁建工程的启动,医院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将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入

医院人才储备工作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平湖市中医院欢迎您加入!


详情请往下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平湖市中医院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平湖市中医院

肾内科

1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硕研



心内科

1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硕研



内分泌科

1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硕研



呼吸内科

1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硕研



胸外科

1

临床医学

本科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独立学院)录取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药剂

1

药学

本科



儿科

1

儿科学、中医儿科学、临床医学

本科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重症医学

2

临床医学

本科



麻醉

1

麻醉学、临床医学

本科



超声科

1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本科



心电图

1

临床医学

本科



护理

10

护理学

本科



合计

22





备注:学历本科指本科及以上,硕研指硕研及以上。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年龄18—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平湖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年限为5年;镇、街道医疗单位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应聘前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的,还应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终止已签订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联系人:沈卫杰 陈亚强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85111683,89170872

平湖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573-85123965

咨询预约

1、电话预约:0573—85127639

2、网络预约:浙江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

http://www.zj12580.cn;

http://guahao.zjol.com.cn ;

http://yiyuan.96365.com;

3、手机APP、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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