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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新津县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

12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确认新津县继续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新津县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在实施“健康新津”战略的过程中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不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2018年,新津县迎来首次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6月27日和8月19日,经过专家组查资料、看现场、随机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市级初评和省级复评,最终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

6月27日,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级复评汇报会

8月20日,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复评汇报会

8月21日,通过资料审核及现场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新津县符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审要求,并将由专家组提交国家中医管理局审核确认。

↓↓↓往日信息↓↓↓

新津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殊荣,离不开新津县委、县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新津县将持续发挥中医药先进县的优势,继续巩固中医药工作建设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中医药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营造“健康新津”良好氛围,建设滨江公园城市作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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