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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要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
整理|安晓双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综合报道
昨天(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公立医疗机构要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鼓励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同时提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从对单一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和药品使用进行管理,转变为对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整体管理。
《通知》指出,要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公立医疗机构制订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应当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同时指出要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对于基层用药管理,《通知》也明确表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建立处方审核调剂环节的激励机制,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同时还要积极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鼓励各地以市或县为单位,规范统一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指导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实现用药协调联动。鼓励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牵头医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级医疗机构药师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作用,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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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