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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院长称“达不到要求就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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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反映:“邵阳新宁县人民医院招临时护士,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这实在不人性化,违背劳动法也是对女性的歧视。”根据该网友的提示,记者在一家招聘网站上找到了一则“新宁县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临时护士人员简章”(下称“招聘简章”)。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在这份“招聘简章”中的“招聘条件”一栏看到,除了对应聘人员有职称、身高、年龄有要求外,还特别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


1月23日下午,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联系到邵阳新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徐玉光。徐玉光称,这则“招聘简章”确实是新宁县人民医院发布的。对于“招聘简章”中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这一条件,徐玉光称:“医院护士比较紧缺,如果招过来就怀孕的话,那我还不如不招。”


徐玉光解释:“我招聘的是临时护士,一年一签。如果是招聘在编护士,我们不可能提出这个条件。”


对于该“招聘简章”被指涉嫌“违背劳动法和歧视女性”。徐玉光说,这个招聘条件经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存在违法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我这个条款是她愿意来就来,你对我这个要求达不到,你可以不来。”



大家对于“两年内不准怀孕”这条招聘条件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讨论。


文章内容及图片均来自微博:今日女报

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 记者 章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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