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浙江省药监局公布《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截至1月24日。
其中22件规范性文件将失效/废止,包括《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允许在普通商业企业(超市)销售的中药材(饮片)品种目录的通知(浙食药监市〔2004〕23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通知(浙食药监市〔2004〕5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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