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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深入研究,统筹谋划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确保《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顺利收官,做好新一周期《两纲》和“健康中国人”行动计划编制,研究谋划事业长远发展。
二要坚守底线,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压实部门和机构责任,强化约谈通报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指标不反弹。各地要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院长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三要综合施策,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推动《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落实和省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设立;扩大人才培训项目实施范围,加大出生缺陷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等紧缺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全面落实综合防治政策措施,统筹落实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不断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和服务对象依从性;针对严重多发、可诊可治、愈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病种,探索一体化防控模式。
四要优化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优化妇女保健全程服务,深入开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严抓孕产期保健质量安全,创新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服务,探索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模式等,满足妇女不同时期需求;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探索开展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的投入,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等;推广应用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充分发挥其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孕产期调理、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的独特疗效作用;推进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全覆盖。
五要改革创新,增强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创新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同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激发机构和人员的内生动力与活力。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强化信息支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六要强化责任,规范和加强行业监管。加强人员、机构和服务管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事业健康发展。
内容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