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 实现人群和制度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6:18:31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1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异地就医结算实现了人群和制度全覆盖。截至2018年底,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72.4亿元。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介绍,云南省2009年9月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2年实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2016年,人社部确定我省作为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个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我省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率先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按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安排部署,提前将城乡居民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18年底,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72.4亿元,统筹基金支付52亿元,月平均结算6亿元。自2009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2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90.4亿元。全省实现了普通门诊、门诊特慢病、住院、药店的直接结算,覆盖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离休干部等参保群体。
此外,异地就医结算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有780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65家,定点零售药店6143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901家,比2017年增加了581家,已遍布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覆盖了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并延伸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高志学还表示,云南按照“放管服”要求,精简备案手续,简化备案流程,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不再需要参保人到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简化了参保人转诊转院备案程序。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转院证明,不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优化了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异地就医只需要备案到省或州市,不需要具体到医疗机构;提升了服务效率。参保人可以到窗口即时办理,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办理,以及运用手机APP网上直接办理,既为参保人提供了便捷服务,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省内参保人备案到省外的有4.1万人次,省外备案到云南省的有4.5万人次。
不过,办理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需要注意三个重点:先备案。就是参保人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选定点。现在医疗机构每天都在增加,参保人要选择在全国异地就医平台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参保人异地就医时一定要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下一步,云南将继续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系统线上协同管理、统计分析、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将异地就医全面纳入智能监控和协议管理范围,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