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单位(医疗机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造的综合性医院。
(三)宁波市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近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上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五)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六)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也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和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七)宁波市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八)宁波市中心血站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为宁波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九)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暨上海市肿瘤医院宁波病理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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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现场报名:2019年 2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会展中心报名:2019年2月15日(上午8:30-下午14:00)到宁波会展中心——宁波市第30届高校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
2、招聘单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宁波市兴宁路57号,门诊4号楼5楼513人事科,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2)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宁波市江南路1111号,行政楼620房间,联系电话:0574—55835620,联系人:李薇薇老师。
(3)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广济街31号,(宁波市第一医院行政楼3楼327室,原建行宁波市分行),电话:0574-87304032、87085007,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4)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41号,行政4楼人事科 ;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益兰老师。
(5)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4楼多功能厅,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6)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行政3楼人事科,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袁玲老师;
(7)宁波市康宁医院: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电话:0574-26302512,联系人:张丽娜老师;
(8)宁波市中心血站:宁波市西北街22号,宁波市中心血站7楼709办公室,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杨薇老师;
(9)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685号,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11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574-87651110,联系人:杜盛峰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或宁波市第30届高校毕业生洽谈会(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的护理(助产)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以上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医患办、质管、病案统计室、档案室、人力资源(人事科)、科研科、对外合作办公室、学科秘书、图书馆、统计室、基建科、总务科、康复科(康宁)、后勤管理、医教、综合办等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目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除护理、助产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其他岗位一律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也可登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还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200总分成绩中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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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
金华市中心医院和妇保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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