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村卫生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粤卫函〔2015〕114号)以来,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摸清全市需要参与公建规范化的村卫生站数量,按计划分期分批稳步推进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完成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52间,取得初步成效。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地党委、政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研究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建设目标和责任分工,并制作好时间表、路线图,排兵布阵。特别是省召开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作会议后,我市立即高规格召开全市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市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子
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区、县级市进行调研,摸清全市实际需要建设的村卫生站数量。此外,为解决卫生站建设用地问题,从2015年起,市、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及各镇卫生院多次与镇政府、村委会协商沟通,努力争取他们的支持,千方百计解决村卫生站建设的土地问题。
三、统筹协调,加强督导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通知》,2015年,我局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茂名市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工作的统筹协调。此外,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为项目承办单位解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同时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领导班子成员挂钩项目督办。定期到各地、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度情况,坚持抓后进,促平衡,确保全市如期完成省下达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四、积极筹措,加大投入
为顺利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及省财政厅对各市给予大力支持。按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每个需投资20万元,其中省补贴16万元,市、县配套4万元。但鉴于我市是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有限,各级政府、各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解决资金问题,确保足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