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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繁昌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繁昌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以下十三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等领域,特别是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等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现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主要牵头单位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予以集中公布: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7872971;

县检察院:举报电话7912000;

县法院:举报电话7875719;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7872503、7917462;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4、7852482;

县委宣传部:举报电话7872873。

           繁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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