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后药品中的干燥剂、棉花等,该如何处理?
在瓶装药中经常会看到有棉花或白纸,它们主要是起到填充作用,避免药物在运输过程中遇到剧烈摇晃、震动而对药品造成损伤。而药品中附带的干燥剂则是为了吸收水分,保持药瓶中的干燥环境,有利于药品的稳定保存。当药品开封后,一般不会再有剧烈震荡的风险,因此棉花或白纸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但干燥剂不建议立即丢弃,因为它的干燥功能是可持续的,能坚持到药物用完。所以在取药时要注意药瓶的密封性,不要长时间敞开瓶盖,以免定量的干燥剂过度吸收大气中的水分而失效。当然,如果说明书中明确写了干燥剂会对药品造成危害,有“舍弃”等字样时,需要立即丢弃。
药品应该如何存放?
一是因为药物在长期存放过程中,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并发生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如外用药和内服药存放在一起,就会相互影响。
二是有可能混淆药物的用药方法,对人体造成伤害。如外用药炉甘石洗剂,外观与草莓口味的混悬液很相似,容易造成误服。
三是成人药和儿童药混放也不安全。因为两者可能名称相同、外观相似,但规格不同,如果误将成人药给儿童服用,可能会对儿童产生严重的伤害。所以,最好将药品都分开保存。
其次,很多人会将药品放进冰箱保存,这其实要视情况而定,不同的药物储存条件不同。药品的储存温度包括:
常温(0℃—30℃),如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阴凉(0℃—20℃),如桔贝合剂;
冷藏(2℃—8℃),如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
有些药品还要求密封、避光、干燥等。例如,糖浆剂在过低温度下药物的溶解度可能会下降,导致药物浓度与标注的不符;乳膏类保存温度过低,可能引起基质分层,影响其均匀性与药效。因此,药品保存还是要遵守外包装或说明书上的“贮藏”要求。
开封后药品的有效期会缩短吗?
药品的有效期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开封后,因接触空气,且在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的影响下,可能会发生各种变化,容易影响药效,使用期限也可能会缩短。所以需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上标注的具体保存条件放置药品。
瓶装药开封后,在室温25℃条件下使用期限约2个月,再次使用时如出现以下情况则不宜使用:
变色、出现霉斑点、气味或味道明显改变;
片剂或丸剂松散,糖衣片破裂,出现异色斑块或斑点、自溶等;
胶囊剂软化或表面严重粘连等。
袋装药
袋装药多为颗粒剂或粉剂,容易失效,所以应在开封后1个月内用完。一旦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不宜使用。
液体制剂
液体制剂,如糖浆剂开封后,在室温25℃条件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季不超过3个月,夏季则不超过1个月。如出现酸败、气体、絮状混悬物、沉淀物变色、结晶等变质现象,则不能再用。
软膏剂
在室温条件下最多可保存2个月,如出现明显的颗粒、溶化、出水等现象,不可使用。
药品开封后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为了药品的药效和人体健康,还是需要严格按照说明书存放使用,并且需要了解一定的药品存放知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作用。
编辑:李旭东
审核:苗凯利
来源:浙江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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