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国家监委等五部门发布通知: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

10月21日,各省涉黑办在京举办记者招待会,公布國家监察委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国家公安部、司法部门协同下发的《有关在涉黑专项斗争扫恶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难题的通告》、“两高两台”协同下发的《有关申请办理不法发放贷款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多个难题的建议》等4个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它是继2019年4月公布有关申请办理黑势力、套路贷、软爆力刑事案件及其涉黑刑事案件资产处理等实施意见后,各省涉黑办公布的又一批规范性文档。國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法院最高检 国家公安部 司法部门有关在涉黑专项斗争扫恶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难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有关进行涉黑专项斗争扫恶的重特大管理决策布署,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涉黑专项斗争与反腐败结合在一起,与农村基层“拍蝇”结合在一起的指示精神重要批示,进一步标准和提升各个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在惩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的合作相互配合,促进涉黑专项斗争扫恶获得更大成果,依据刑诉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国家公安部、司法部门《有关申请办理涉黑违法犯罪多个难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相关难题通告以下: 一、整体规定 1.进一步提升政冶战位。坚持不懈以习总书记新时期社会主义本质共产主义观念为具体指导,从提高“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四个自信”、保证“2个维护保养”的政冶高宽比,立足于党中央工作中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和掌握进行涉黑专项斗争扫恶的现实意义。深入分析涉黑滋长根本原因,清除涉黑存活基石,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除恶务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清洁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促进涉黑专项斗争扫恶持续向深度发展趋势,推动从严治党持续向农村基层拓宽。 2.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不懈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充分考虑原车主的主观性蓄意、客观性个人行为、实际剧情和伤害不良影响,及其有关涉黑的犯罪事实、违法犯罪特性、违法犯罪剧情和对社会发展的伤害水平,精确确认难题特性,保证不偏不倚、不负不纵。坚持不懈惩前毖后、救死扶伤战略方针,严格要求区别罪与非罪的界线,有所差异、宽严相济。 3.以问题为导向。选准涉黑专项斗争与防腐“拍蝇”工作中的契合点,聚焦点涉黑涉恶难题凸出、基层反映明显的重中之重地域、制造行业和行业,紧抓乡村和城乡结合,紧抓工程建筑、道路运输、煤炭资源、商业贸易集市、渔业打捞、集资款发放贷款等涉黑涉恶难题高发多发性的制造行业和行业,紧抓村“两委”、城镇农村基层站所以及工作员,严厉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个人行为。 二、严格要求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 4.各个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应聚焦点涉黑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全过程,严格要求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重中之重查办下列案件:公职人员立即机构、领导干部、参加涉黑违法犯罪主题活动的案件;公职人员包庇、放任、兼容涉黑违法犯罪以及他比较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渎职犯罪,协助涉黑工作人员获得公职或政冶殊荣,侵吞國家和团体资产、資源、财产,损坏公平交易纪律,或者是为涉黑出示现行政策、新项目、资产、金融业小额信贷等兼容协助的案件;承担查禁管控岗位职责的党政机关工作员渎职犯罪、玩忽职守协助犯罪团伙躲避惩罚的案件;司法部门工作员徇私枉法、民事诉讼枉法裁判员、实行裁定判决渎职或渎职犯罪、私放在押犯及其玩忽职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在涉黑专项斗争扫恶中产生的公职人员渎职犯罪,玩忽职守,包庇、阻拦依法查处涉黑违法犯罪的案件,及其泄漏国家机密、保密信息、工作中密秘,为犯罪团伙通风报信的案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审理案件工作人员的案件。 公职人员的范畴,依据《中华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的要求确认。 5.左右情况,由相关行政机关依规依纪依规调查统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三、精确法律适用 6.党政机关工作员包庇黑势力特性的机构,或是纵容黑社会特性的机构开展违法犯罪主题活动的,以包庇、纵容黑社会特性组织罪判罪惩罚。 党政机关工作员既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又对该机构开展包庇、放任的,理应以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数罪并罚惩罚。 党政机关工作员包庇、纵容黑社会特性机构,该包庇、放任个人行为另外还组成包庇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协助犯罪团伙躲避惩罚罪、玩忽职守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及其玩忽职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别的违法犯罪的,理应择一重罪惩罚。 7.非党政机关工作员与党政机关工作员相互包庇、纵容黑社会特性机构,且不归属于该机构组员的,以包庇、纵容黑社会特性组织罪的共犯论处。非党政机关工作员的个人行为另外还组成别的违法犯罪,理应择一重罪惩罚。 8.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位便捷实行包庇、放任涉黑、伪证、防碍做证,协助泯灭、伪造证据罪,及其窝藏、包庇等刑事犯罪的,应酌定数罪并罚惩罚。事前有通谋而实行兼容协助、包庇放任等维护个人行为的,以实际违法犯罪的共犯论处。 四、产生严厉打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监督制约、相互配合对接体制 9.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查处、申请办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全过程中,理应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根据对申请办理的涉黑犯罪案件逐案筛选、循线深入分析等方式 ,确保精确合理地实行法律法规,彻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10.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特大疑难案件判断剖析、案件通告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中间的相互配合,相互科学研究和处理案件依法查处、申请办理全过程中碰到的常见问题,互相立即通告案件工作进展,进一步增强工作中全面性、协作性。 11.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创建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交规章制度,对工作上接到、发觉的不归属于本企业所管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理应立即移交有地域管辖的企业处理。 移交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照下列要求实行: (1)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发觉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的因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位违反规定和职务犯罪等应由监察机关所管的问题线索,理应移交监察机关。 (2)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监督管理、核查调查统计等工作上发觉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理应将在其中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特性机构违法犯罪等由公安部门所管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解决。 (3)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发觉司法部门工作员因涉嫌利用职权实行的侵害公民权利、危害司法公正案件线索的,依据相关要求,经沟通交流后商议确认所管行政机关。 12.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检察院收到移交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理应按分别岗位职责立即处理、审查,依规依规做出解决,并搞好沟通交流意见反馈工作中;必需时,能够与有关案件线索或案件并案处理。 针对重特大问题繁杂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检察院能够同歩立案侦查、同歩依法查处,依据案件申请办理必须,互相移交有关直接证据,提升沟通交流相互配合,保证协作推动。 13.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既因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比较严重职位违反规定或职务犯罪,又因涉嫌公安部门、检察院所管的违法犯罪的,一般理应以监察机关主导调查统计,公安部门、检察院给予帮助。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检察院分別立案查处(技术侦查)的,由监察机关融洽调查统计和技术侦查工作中。刑事犯罪仅涉及到公安部门、检察院所管的,由相关行政机关依规依照所管职责开展技术侦查。 14.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移交移送起诉、另案处理、做出裁判员,必需时听取意见监察机关的建议。 15.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开庭审判时,人民检察院理应通告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旁边听,还可以通告涉罪公职人员所属单位、单位、制造行业及其案件涉及到的企业、单位、制造行业等工作人员旁边听。國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法院 最高检 国家公安部 司法部门2019年10月20日國家监察委等五单位公布通告: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难题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