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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浙江后,又一省份宣布GMP认证停止!

点一下上边“医药资讯地方台”可杂志订阅哦!10月8日,浙江药监局公布《有关药品GMP/GSP认证工作相关事宜的公示》(简称《公示》),称自2019年12月1日起,已不审理药品GMP、GSP认证相关事宜。近期,河北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公布了相关通告,原文如下:2019年8月26日,新修定的《中华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大会表决权根据,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现将实行前后左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和药品运营品质管理规范认证相关事项公示以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已不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药品运营品质管理规范认证相关申请办理。 二、2020年6月1此前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限期满的,拟再次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药品运营品质管理规范认证的,应当2019年12月1此前递交认证申请办理。 三、2019年12月1今后,申请办理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药品运营品质管理规范关联的申请事项时,有效期限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视作合理证明材料。四、本公示实行期内,国家颁布相关最新政策新要求的,依照国家相关要求实行。 內容来源于 | 河北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按识别二维码,掌握药业新风系统向点一下你能更强看耶继浙江省后,又一省区公布GMP认证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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