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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惠州市诊疗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有关调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惠医疗保险发〔2019〕51号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单位、各派出机构:依据《福建省诊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础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粤医疗保险发〔2019〕23号)及其國家和省有关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财政局补贴同步增长的相关规定,融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医保股票基金的具体情况,为保证社会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观,经十二届104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科学研究,决策对我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作以下调节:一、调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本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70元提升到每人每年285元。二、实行時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刚开始实行。持续缴纳社保的住户应当应在出文工作日内至2019年12月31日交纳2020年度的医保费。三、本通告有效期限2年。《广东省惠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有关调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惠市人社厅规〔2018〕6号)另外废除。【通告】广东省惠州市诊疗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有关调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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