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诊疗保障局大力支持现行政策 稳步增长基本医疗保险水准为全方位贯彻执行《云南诊疗保障局 云南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云南城乡居民基础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云医疗保险〔2019〕76号)规定,进一步推进健全我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和大病保险,使我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准获得稳步增长,姚安县诊疗保障局做出了大力支持。一是提升城乡居民筹集资金规范,贯彻落实财政补助资产。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个财政平均补助规范提升到520元,在其中:中央政府财政平均补助416元,省部级财政平均补助72.8元,州、县二级财政平均补助31.2元。除中央政府和省补助外,州县财政担负一部分按《楚雄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州县市区财政配套设施项目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的通告》(楚政通〔2013〕62号)要求的县市区种类和占比配套设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依照每人每年180元预算定额补助缴纳社保,本人交纳70元。 二是提升大病保险筹集资金规范,增加大病保险确保作用。2019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按每人每年65元从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股票基金中划转筹资,本人不交费。减少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正常情况下按我省上一本年度住户平均人均收入的50%明确。大病保险报帐占比高于60%,增加大病保险对贫困户的付款切斜幅度。截止2019年11月末,姚安县报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企业有490家,参保人员10128人, 在其中在职员工7261人,退休职工2867人;公司2489人,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7388人(含自收自支企业),自由职业者251人。报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总数超过188841人,在其中:学员少年儿童及未成年31184人;成人157657人;姚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100%缴纳社保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姚安县诊疗保障局 丁丽梅姚安县诊疗保障局大力支持现行政策 稳步增长基本医疗保险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