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扩散 | 青岛社保、医保等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将暂停办理!

临近年底,

你是不是也在忙着写年终总结、

购置年货等大事?

但事情再多、人再忙,

青报君接下来要说的这两件事,

大家一定要注意了!

↓↓↓

27日起,这些人社相关业务暂停!


青报君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2019年12月27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

将暂停全市社保、医保、就业、

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税务社保缴费等

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

暂停人社部门政务信息共享服务!


2019年12月27日18:00-

2020年1月6日8:00,

暂停以下业务服务

↓↓↓

1.社保业务


 社保业务 :包括养老保险(含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补收退收、待遇审核、待遇发放、关系转移、资格认证、工龄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权益记录打印,以及社保卡、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等业务。


暂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含街道、社区,以及委托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的交通银行、农商银行)窗口服务、“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办大厅社保服务、12333电话查询社保服务、政企直通车信息化服务、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服务、社保卡合作银行制卡和补换卡服务;以及青岛人社APP服务、人社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人社自助一体机服务。


 特别提醒 


2019年12月23日12:00-2020年1月6日8:00,暂停办理社保缴费(含签约账户扣费、缴费凭单打印、青岛人社APP缴费等)和待遇拨付业务。2019年12月23日12:00前打印的《缴费凭单》,请于2019年12月23日16:00前到相应银行柜台缴纳完毕。


2019年12月27日18:00-12月28日8:00,暂停12345电话和12333电话社保卡挂失服务,在此期间,社保卡如需挂失,请拨打电话0532-82669092。

2.医保业务


 医保业务 :包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补收退收、住院结算、长期护理、关系转移、权益记录打印、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等业务。


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服务(含街道、社区,以及委托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的交通银行、农商银行)、青岛医疗保障局网办大厅服务、异地医疗联网结算服务、政企直通车信息化服务、12333电话查询医保服务、医保个人账户诊间支付服务、定点医院申报审核服务;以及移动医疗APP、护理评估APP、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服务。


 特别提醒 


2019年12月23日12:00-2020年1月6日8:00,暂停办理医保缴费(含签约账户扣费、缴费凭单打印、青岛人社APP缴费等)和待遇拨付业务。2019年12月23日12:00前打印的《缴费凭单》,请于2019年12月23日16:00前到相应银行柜台缴纳完毕。


2019年12月27日18:00-12月30日8:00,暂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服务。12月30日8:00恢复正常联网结算服务。


医院和药店的社保卡POS机刷卡购药不受影响,正常服务。


3.税务缴费业务


 税务缴费业务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业务。


暂停由税务部门负责的养老保险(含居民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业务。


以下服务窗口和系统暂停社保费业务办理:青岛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各行政审批大厅、驻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及社会共治平台、手机税税通、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

4.就业业务


 就业业务 :包括就业、失业、创业、技能培训、求职招聘、家庭服务业、技工教育等业务。


暂停全市公共就业经办机构(含街道、社区)窗口服务、“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办大厅就业服务,“青岛就业网”、“青岛微就业”微信公众号。

5.人才业务


 人才业务 :包括英才211申报、国有企业招聘、公益性人才招聘、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职称、大学生、学历汇、人才引进)、档案服务、青岛市人才政策电子词典等业务。


暂停“智慧人才”办事服务、“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办大厅人才服务、“青岛人才网”、“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青岛人才”微信小程序、青岛政务通APP挂接的青岛市人才政策电子词典、人才引进“秒批”业务(包括先落户后就业、在职人才引进)。

6.劳动关系业务


 劳动关系业务 :包括集体合同备案、工资指导线备案、工资备案等业务。暂停劳动关系一体化系统内网服务、“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办大厅劳动关系服务。

7.劳动监察业务


 劳动监察业务 :暂停全市劳动监察系统内网服务、“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办大厅劳动监察服务。


2019年12月27日18:00-

2020年1月6日8:00,

暂停政务信息共享

暂停社保、就业、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面向政府各部门及社会机构的相关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其中,社保(养老、失业、工伤)信息资源共享,将按社保省级集中系统技术标准,另行通知相关部门对接。


2020年1月6日8:00恢复正常服务

全市社保、医保、就业、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税务社保缴费等业务的窗口服务和网上(含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服务将恢复正常。


其中社保、医保相关业务办理将发生变化

↓↓↓



(一)主管部门变化:养老(含居民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业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医疗(含居民医疗)、生育、长期护理等保险业务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办理。


(二)办事机构变化:请参保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业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生育等保险业务。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设立“社保医保联合业务窗口”,联合受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基数申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共性业务,确保我市社保、医保共性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化:灵活就业人员(个体自由职业者)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社保委托代扣代缴保险费机构(交通银行、农商银行)申报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向医保委托代扣代缴保险费机构(交通银行、农商银行)申报和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服务渠道变化:养老(含居民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业务,请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APP、微信、社保经办机构窗口、12333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医疗(含居民医疗)、生育、长期护理等保险业务,请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网站、微信、医保经办机构窗口、12333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社保缴费业务,请通过12366税务热线电话、办税大厅、驻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税税通APP、指定缴费银行等渠道咨询和办理。


(五)业务高峰提醒:2020年1月6日8:00恢复服务后,恰逢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等业务高峰,请广大用人单位尽量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确需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的单位类业务,建议2020年1月9日后到各经办机构的“社保医保联合业务窗口”办理,请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暂停服务期间,如有办事疑问,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或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电话12333、税务热线电话12366,进行咨询。


此外,

还未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市民请抓紧时间了!

错过损失大!

↓↓↓

集中缴费倒计时3天!


2019年11月1日-12月20日(本周五)为2020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两险集中缴费期!


未在集中缴费时间内缴费的,再次参保时,需补缴历年欠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并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6个档次


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等缴费困难人员。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由政府按最低标准(100元)代缴;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500元的标准代缴。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0年度,我市成年居民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2元,二档和少年儿童缴费每人每年395元,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图源:“青岛医保”

来源 :青岛日报新闻客户端“青岛观”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