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提醒
缴费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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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3)在本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凭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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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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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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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1)“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
(3)河北税务手机APP。
注:点击上面文字可进入对应缴费渠道操作指导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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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医保局:3375790,2230856
税务局:2275003,227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