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和省卫健委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卫健人才发〔2019〕51号)精神,现将202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安排公告如下:
2020年护理学初级(师)专业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试时间为5月23日、24日。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安排在5月23、24日和30、31日两个周末完成。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八)已经通过考试的考生限制两年内不得报考。
(九)曾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情节轻重程度处以2年、5年和终身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内不予报名。
二、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1月14日。
(一)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注册用户,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1.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2.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应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及手机拍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它考生不得穿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袋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可使用网报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2020年1月2日至1月14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教股(202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正工作。
1.首次报考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1)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本人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初级(师)考试专业的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专业的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证明。
2.参加了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1)报名申请表(要有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本人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3.缴费: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化缴费,缴费时间截止日期为2月27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考。因今年实行电子化缴费,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预留手机号,该号在两年滚动周期内最好不要更换。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5月8-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咨询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教股 0933-3304667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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