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二胎后,高龄产妇比比皆是,因此这个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
一、
药物对妊娠期间的影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药物在孕妇体内的药动学特点
妊娠期妇女由于新生命的孕育,其心血管、消化、内分泌等系统都出现各种各样的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导致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会有较大差别。
(1)药物的吸收
妊娠时,胃酸分泌减少,胃肠活动减弱,使口服药物吸收减慢,达峰时间滞后,生物利用度下降。另外,早孕呕吐也会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如需快速发挥作用,则应采用注射给药。
(2)药物的分布
妊娠期妇女,血浆容积增加约50%,体重平均增长10~20kg,体液总量、细胞外液均增加,故药物分布容积明显增加。另外,药物还会经胎盘向胎儿分布。一般而言,用药剂量相同时,妊娠期妇女的血药浓度低于非妊娠妇女。所以,妊娠中晚期妇女的药物剂量应高于非妊娠期。
特别提醒:妊娠期因血容量增加使血浆白蛋白浓度降低,同时,某些药物的蛋白结合能力下降,这就造成药物游离浓度增高,如地塞米松、苯妥英等。
(3)药物的代谢
由于激素的改变,胎儿体积的增加,妊娠期妇女肝脏负荷增加,药物代谢受到影响,不同的药物产生不同的效果,目前尚无定论。
(4)药物的排泄
妊娠期肾血流量、肾小球滤过率和肌酐清除率均有增加,使药物经肾脏的消除加快,这对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有重要意义。如,为了达到有效抗菌浓度,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需要适当增加剂量。
2、药物在胎盘的转运及代谢
胎盘,在妊娠12周前后完全形成,才能起到胎盘屏障的作用。因此,12周之前用药风险较大。
一般情况下,脂溶性高、分子量小、离子化程度高的药物容易透过胎盘屏障。
3、药物在胎儿体内的药动学特点
胎儿的肺没有张开,因此胎儿肺循环很低。而胎儿大脑循环血量较多,药物一旦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大脑的影响较大。
4、用药时的胎龄
用药对不同的胎龄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有些药物在妊娠早期是D级,随着时间不同,晚期可能会变成C级或B级。
如糖皮质激素三个月以内是D级,三个月之后就是C级或B级。
再如布洛芬,早期和中期为C级,晚期为D级。在接近受孕期间使用可增加流产风险,妊娠晚期用药可导致心肌退行性变化、动脉导管产后未闭合、肾功能衰竭等。
二、
人卵细胞受精到受精卵卵裂后植入的过程
人胚胎发育中的致畸敏感期,分为3个阶段:
(1)不敏感期: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的第14-28天)
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2)敏感期: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的第5-10周)。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如脑在受孕后的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
(3)低敏感期: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
三、
患者所面临风险的评估
那么我们需要知道下面二个问题。
1、用药开始时间?用药结束时间?距末次月经时间?
2、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
分析
1.用药时间
是在不敏感期(末次月经的第14-28天)、敏感期(末次月经的第5-10周)或低敏感期(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
2 服用药物的半衰期、生殖毒性、毒性靶器官?
(1)半衰期
(2)生殖毒性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左氧氟沙星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大鼠妊娠前、妊娠早期、围产期给药,对分娩、新生幼仔未见明显影响。
(3)毒性靶器官
受精卵形成后,四肢是在末次月经后38-50天才开始启动发育,四肢与骨骼同步发育。
3.药师建议
从药学角度分析,药物清除后,胎儿还没有开始骨骼发育,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有流产或出血风险,不要保胎。
总结
现实生活中,不同年龄段的妊娠期妇女面对的困难、并发症等风险不同,尤其是在目前开放二胎后,高龄产妇比比皆是,妊娠过程中难免需要用药。
那么用药后怎样评估药物对患者的风险,这就需要临床药师结合实际,积极与医生相互沟通,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评估,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咨询。
文章来源:医学界临床药学频道整理自“2016中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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