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功能发育的儿童常见眼病,如果不尽早治疗,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正常视力形成。至今国内外对于弱视的定义没有统一标准。目前我国对弱视诊断推荐采用天津眼科医院赵堪兴教授等提出的修正定义:视觉发育早期,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形觉剥夺或双眼高度屈光不正等异常视觉,造成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临床检查无可见器质性病变,恰当治疗后视力可以提高或完全恢复。
新定义直接描述了弱视的主要原因,不再提及视力标准。对儿童弱视诊断时,不同年龄组采用不同视力参考,视力下限标准为3岁0.5,4~5岁0.6,6~7岁0.7。
弱视误诊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不明原因的低视力者:缺乏相应的弱视发病因素且视力不能矫正,应进一步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后,密切观察和随访。
2.验光结果不准确:尤其是混合散光和斜轴散光,建议验光配镜尽可能到正规医院进行规范的验光。
3.眼底视网膜视神经病变:常与单眼弱视,尤其是斜视性弱视混淆。由于眼底视网膜视神经病变导致一只眼的视力丧失,在婴幼儿期常发生内斜。如果不进行仔细地眼底检查,可能把视力低下归因于斜视性弱视。所以对于合并有斜视的单眼视力低下,应该充分散瞳,仔细检查眼底,必要时进行其他检查。
4.神经性视觉缺损:根据大脑受损的区域可分为皮质性视觉缺损,延迟性视觉发育成熟和皮质盲。病因包括:出生时或出生后缺氧,病毒或细菌感染,脑膜炎,巨细胞病毒,颅脑损伤。
尽管对于弱视强调早发现,早治疗,但是目前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弱视的误诊同时带来相应的错误治疗,会人为地影响儿童正常视功能的健康发育,因此一定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