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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广东省汕尾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号撤销GSP认证证书通告,海丰县海城健民药店、陆丰市甲子镇健安堂药店、海丰县海城广寿药店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该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广东省共有1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GSP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其中广东省局有广东星辰医药有限公司、广东鸿发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康德鑫泰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各市局有四会市东城区仁道大药房、饶平县国药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海丰县海城健民药店等5家。
附:最新一批被撤销GSP证书的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违法事实:
海丰县海城健民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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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企业已关门停业,且联系不到企业负责人。
陆丰市甲子镇健安堂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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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1、企业采购药品未确定供应单位合法资格;
2、企业采购药品未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作记录;
3、企业购进药品无验收记录;
4、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按规定分区陈列;
5、企业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6、企业购进个别药品无合法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
海丰县海城广寿药店
违法事实:1、企业采购药品时索取个别供货商的授权书内容不完整;2、企业采购个别药品时未向供货商索取发票。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微信号:yyguancha)
作者:i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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