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陕卫药政发〔2016〕29号)要求,现对申报资质材料完备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予以公示,其它企业请继续补充材料,待材料完备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6月9日至6月12日17时。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申诉,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附件: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信息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