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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药店不得经营免煎中药颗粒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山西省加强了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按照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免煎中药今后只能在区级以上医院使用和销售,药店不得经营免煎中药。


中药配方颗粒,也就是免煎中药,是以传统单味中药为原料,经过提炼、浓缩、粉碎制成的一种创新颗粒制剂。过去,患者按照医生的药方抓中药,经过煎煮后才能服用。免煎中药则把过去的一大包中药变成一袋袋中药颗粒,喝中药变得像冲咖啡一样,把一包包小袋装的中药配方颗粒倒进杯里,热水一冲,就可服用。省去了患者煎药的麻烦,方便快捷,而且疗效保障。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试点阶段。原因在于,传统中药加工成颗粒制剂后,给鉴别真伪的工作带来难度,只靠传统目测鼻嗅的方法难以辨别真伪。如果监管不到位,就会给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加强中药颗粒的监管后,中药配方颗粒的小包装上都有产品批号、有效期,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只要追查厂家的批次,并根据中药配方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即可判断其质量是否合格。


中药颗粒相比中成药,有更严格的配伍要求,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区级以上医院才有资格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街边小诊所、零售药店是没有销售资格的,市民购买免煎中药时应该选择正规医院。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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