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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出台《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鼓励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南京出台《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确保养老护理员队伍“稳心留根”,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入职奖励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
一是在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2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
二是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
三是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对上述人员的奖励标准为,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的奖补标准分别为50000元、40000元、30000元;非全日制毕业生的奖补比例按照全日制的70%进行奖补。
另外,对于从事护理岗位已满2年不满5年的,按照“第1年至第5年分别拨付奖励标准的10%、15%、20%、25%、30%”的拨付办法,年底一次性拨付已工作年限的奖励经费,其余经费按照剩余年限的比例,每年底拨付一次,直至满5年。
为避免弄虚作假情况的出现,《暂行办法》规定,凡提供书面材料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均应提交信用承诺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定后经查证属于弄虚作假的,区民政局收回所有补贴,并对属于补贴对象或相关单位提交虚假材料的,按照信用承诺书承担责任;属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相关问题解析(距离考试还有276天)
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详情 | |
报名时间 | 预计2017年12月份 |
报名方式 |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 |
报名网址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报名条件 | 参考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
考试科目 | 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
考试方式 | 人机对话考试 |
考试大纲 | 预计2017年12月份公布 |
考试时间 | 预计2017年5月中旬 |
考试题型 | 采用A1、A2、A3/A4型试题。均为客观题,题量为120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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