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计生委11月8日宣布,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并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用药作为大型医院巡查主要指标。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辽宁将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门诊静脉输液,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也可采取静脉输液治疗。
针对药物使用方面,《通知》还要求辽宁各地医疗机构的药占比不可超过30%,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也不能超过30%。2017年底前,辽宁全省三级医院和50%的二级医院须加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2018年底前,辽宁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表示,为加强对临床药物使用管理,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需将每月采购总金额前10位的药品,作为本机构重点监控的药品目录,并对每种药品处方金额前10位医师进行公示,同时各医院需建立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制度,并责成相关科室和医师针对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目前各地取消门诊输液情况汇总:
1. 2017年7月,广东卫计委公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53种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
2. 2016年6月,河南省人民医院取消门诊成人静脉输液。
3. 2016年8月,成都市三级医疗机构将逐步减少或关停门诊输液(除儿科、急诊、特殊专科和日间手术外),到2017年底成都市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关停门诊输液
4. 2016年3月,四川省人民医院实行停止门诊输液(除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
5. 2016年4月,北医三院门诊中心不再开展注射及输液治疗。
6. 2016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停止门诊成人输液。
7. 2016年4月,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取消门诊成人输液。
8. 2016年3月,江西卫计委发文要求严控门诊输液,鼓励探索取消门诊输液服务。
9. 2016年1月,浙江卫计委发文要求三级医院(除儿科和儿童医院)取消抗菌药输液。
10. 2015年11月,江苏卫计委发文要求2016年6月起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停止抗菌药输液,2016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停止静脉输液。
11. 2014年8月,安徽卫计委发文要求53种不需输液疾病清单。
12. 2014年3月,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取消了普通门诊静脉输液。
13. 2013年9月,南昌大学二附院取消门诊输液。
14. 2012年4月,北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
15. 2012年,浙医二院取消门诊输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