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岚山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拟纳入考察、体检人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7年岚山区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拟纳入考察、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考生于2017年12月1日(周五)上午7:00前,在岚山卫计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考生每人22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