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2月30日,大连市民政、人社、财政、卫计委四部门联合下发执行《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来,真正享受待遇的困难居民主要还是集中在尿毒症患者身上,患有其他疾病的低保人员对政策的了解还不是很多,据于此,无心姐将该实施办法再重新整理一下,希望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能看到,能享受到待遇。《重磅消息: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新政策出台》(点击查看)
享受待遇的人员:城乡困难居民,这里指的困难居民是指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的参保参合人员中属于低保、五保、三无人员。
年救助金额及比例:普通病年一万元,九种重大疾病年2万元,低保对象由政府按照70%予以救助,五保人员由政府按照95%予以救助。
九种重大疾病:儿童白血、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
特别说明:有九种重大疾病救助的困难居民年救助金额2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而普通疾病的困难居民救助只限于住院。
有这九种病的低保人员,
你申请救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