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山东、山西、江苏等地多家药店被查,情节严重的GSP证书被撤销,且信用等级被为评定“严重失信”;情节较轻的GSP证书被收回,或被要求限期整改。
而主要违法事实大致包括:药品与食品混放、药品市场零售药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含麻制剂违规销售、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等。而其中竟也有少数药店在最基本的要求上犯规,比如,员工无健康证明、药品阴凉柜未接电源、营业人员未佩戴工牌等。实属不该。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3家企业GSP证书被撤销,17家限期整改
近日,广东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佛山市、中山市、广州市、揭阳市四市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17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
GSP证书被撤销的企业名单
GSP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
江苏:苏州3家药店违规被要求整改
近日,苏州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塔分局开启2018年度零售药店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共计42家药店开始“全面体检”。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公示在显著位置,药店设施设备及摆放情况,能否做到防止药品交叉污染等。
发现问题:
在对一家中药零售门店的检查中,发现存在养家猫防鼠的行为,立即向商家提出整改建议。执法人员指出,该行为虽然满足防鼠初衷,但家猫的毛发皮屑等会携带大量细菌真菌,给存储药品质量带来卫生安全隐患,因此需尽快予以改正。
检查中还发现2家药店的GSP数据统计系统使用不熟练,员工健康档案、温湿度记录等未实现全程电子化,不利于对药店的全方位管理。亦需强化与改正。
山东:青岛2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2家被收回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青岛2家药店的GSP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依法收回,2家被撤销,具体如下:
GSP证书被撤销的企业名单
GSP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
青岛:1药店因员工无健康证明,GSP证书被收回
近期,青岛一家药房曾因员工无健康证明、未对近效期药品重点检查、在非药品区存放药品等原因,被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据了解,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前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药店存在:员工无健康证明、温湿度记录不完整、药品阴凉柜未接电源、未对近效期药品进行重点检查、药品麝香止痛贴膏存放于非药品区、营业人员未佩戴工牌、拆零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经工作人员判定,该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要求药店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该药房的工作人员承认,之前的确存在此事,但经过一个月的整顿,药店已经将存在问题消除,目前药店已经正常营业。
山西:泽州专项整治零售药店“三个突出问题”
近日,晋城市泽州县局县乡两级食药监执法人员联动,集中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零售药店“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药品市场零售药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
含麻制剂违规销售;
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等现象。
本次活动由业务股室牵头,各乡镇监管站重点落实,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首先进行自查整改,签订并在经营场所明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各乡镇站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本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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