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圈,它的出镜率那可是相当高了!这不,“镜头”又瞄准了它!近日,富阳区卫计局行政许可科推出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
承诺即可办证?对,就是这么esay!当然,老百姓“最多跑一次”的同时,公共场所行业规范性仍然是“硬杠杠”。手心手背都是“肉”,如何两全其美,那就要靠卫生监督部门多跑腿了。
提前告诉“你”~
富阳区卫生监督部门全面告知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原则、卫生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及现场布局要求等,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违反承诺应承担的后果与法律责任。
认真验收“你”~
在卫生许可承诺期满之日后(即作出许可的两个月后)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中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当场出具意见书责令改正,责令改正期限不超过15天,并在整改期限到期后1周内进行复查。
严肃处罚“你”
现场验收及复查均制作检查笔录(或检查表)和照片证据,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经复查未履行承诺的,区卫生监督部门将予以查处。
真诚提醒“你”
1、既然你已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即做出许可的两个月内),必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书》中注明的许可条件。
2、咱来验收,若发现不符合标准,最多给你15天整改期。整改到期后1周内,咱还来复查。
3、复查还是不过关,那不好意思,局行政许可科将撤销该行政许可,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收回许可证件。同时,你的征信也将受到影响。
卫监君说了,
为了老百姓的“最多跑一次”,
咱多跑几次,也值当!
来源:富阳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