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平顶山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10月15日开展市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现场评价工作。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培训会,明确检查范围、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目前已完成对市辖14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现场评价及结果上报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市直医疗机构对依法执业的重视与日俱增,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发现有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等诊疗活动;未发现非法采集血液、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行为。
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医院工作人员未佩戴胸牌上岗。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建立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了医疗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卫生监督执法新格局,筑建了诚实守信的医疗环境,促进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