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公告(2019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相关药品包括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二维呋喃唑酮片以及谷海生片,目前,全国有12个制药公司、药厂生产此类相关药品。
据了解,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在我国批准上市,适应症为细菌和原虫引起的各种胃肠道感染性疾病。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严重不良反应主要为严重皮肤反应、多发性神经炎等。
其中,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用于各种便秘以及由于腹腔炎症、肠粘连、肝胆疾病等的胃肠功能紊乱而引起的腹痛、食欲不振等;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为抗菌消炎药,用于急性菌痢,肠炎等;二维呋喃唑酮片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谷海生片用于消化性溃疡等。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综合自国家药监局、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