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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 | 老年失明,生命不可负担之重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球82%的盲症和64%的中重度视力受损来自50岁以上人群,并且警示,若不立即采取行动预防和治疗主要致盲疾病,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50岁以上失明人口增长最多的国家。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疾病谱随之变化,老年失明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负担也日益加剧。

应对这一挑战迫在眉睫。然而,当前中国的疾病负担研究主要集中在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领域,眼科领域的研究寥寥无几,政府和学界对老年视力受损群体的负担了解十分有限,难以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为填补这一空白,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支持相关部门制定针对老年视力受损人群的政策,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开展了一项针对50岁以上、中重度视力损伤超过3个月的患者疾病负担研究,并于日前发布了研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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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显示,视力受损不仅严重威胁着老年人身心健康,更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负担:


白内障老年黄斑变性青光眼为导致患者视力受损的三大病因,分别占研究对象的37%、21%和11%。黄斑变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视网膜血管疾病等眼底疾病占比达34%。




患者人均疾病负担为60566元/年,其中、护理、设施改建等非医疗负担占比达47%。据此估算,视力受损给家庭带来的终身负担高达18至32万元



作为研究对象中的第二大疾病,老年黄斑变性医疗花费的医保报销比例最低,人均实际报销比例仅为7.3%,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疾病患者可以获得医保60-70%的报销相差甚远,患者自付负担非常重。


学术研究通常用生命质量效用分衡量疾病对患者的身心危害,设定1为完全健康状态,0代表死亡,视力受损患者的生活评分平均只有0.67。这意味着,如果预期寿命是10年,患者愿意用3.3年换取正常的生活状态。这低于很多重大疾病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

注:蓝色数据来自文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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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组基于以上发现,并经过与相关专家探讨,建议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共同分担老年失明疾病负担:


民政的残疾人补助限制条件多,难以让大多数视力受损患者受益。建议民政部门为视力受损患者提供更优化的补助政策,且不限于医疗环节,在陪同、护理等非医疗环节也给予患者关爱。


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眼病等疾病治疗手段有限,且治疗药物仅在极少地方纳入医保报销,患者直接医疗负担非常重,长期规范治疗可及性差。建议尽快调整医保目录,将有效、安全的眼科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结合医疗救助,提高贫困人群致盲疾病治疗的可及性,使更多患者有机会获得有效治疗。


可以探索新的医保救助机制,多方共付,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提高社会对致盲疾病的认知,加强疾病预防早期治疗,减少失明的发生。

以上内容引自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老年致盲性疾病政策研讨会《老年视力受损经济负担研究》报告结果,并获研究方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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