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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飞检:6省最新“死亡名单”大曝光!某连锁药店全体中招

近期药店飞检缺陷集锦

1、经营场所与仓库,现场主要检查店内是否有暗格,查看系统库存数量与现场药品数量是否一致,询问店员药品存放区域等;

2、票据管理,检察人员将核实发票、来货单、购货记录,还将从上游销售记录追溯药店发票等;

3、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系统日常运作记录、购进记录、验收记录;

4、数据上传,根据各地方要求,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的数据上传;

5、人员与培训,一旦发现有执业药师挂证等现象将严格处理,所以还是做好自己员工的培训吧;

6、文件档案与记录,包括首营资料、印章印模、营业执照、委托书、经营品种批件等都是查验重点;

7、特殊管理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也是检查重点;

8、冷链品种储存与运输记录。来源:第一药店财智)

【河北】飞检55家,全部关门


日前,河北邢台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批公告,缴销河北恒祥集团扁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检查,河北恒祥集团扁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下属54家门店已不具备经营条件,已经终止经营药品并已关闭。


鉴于上述情况,邢台市局决定缴销河北恒祥集团扁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下属54家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来源:医药观察网)



【河南】8家药店被警告、罚款!


8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3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通报8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涉及8家药店,


其中许昌市东城区宝芝堂大药房、许昌市东盛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古槐街店、许昌市颐养堂医药采购供应有限公司新世纪店3家药店尚未履行行政处罚。来源:医药地方台)

【四川】公开31家药商行政处罚

其中25家未按规实施GSP被警告


8月17日,四川省自贡市药监局发布《自流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公示表》,共公开39起行政处罚案件。


其中,有25起为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自贡市自流井区天心堂中药房、自贡市鸿福兴老百姓大药房等25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给予警告;有4起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自贡健芝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八十六店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被处以罚款,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


此外,还有2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药品经营企业,分别为自贡市龙都仁济药房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自贡市益沣人大药房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来源:医药手机报)



【湖南】18家药商GSP被收回!


湖南省:1家

8月16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1家药企GSP证书。

公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经株洲市局监督检查,株洲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严重违反药品GSP规定。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风险防控,该局决定依法收回株洲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郴州市:17家

同日,湖南省郴州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17家药商GSP证书。

据介绍,2016年8月1日-8月12日,郴州市药监局对安仁县、资兴市、永兴县、汝城县辖区内33家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17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17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日期均为8月15日

【广东】16家药商将被注销经营许可证


8月1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河源市源城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2016年第02号)》,拟注销16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截至2016年8月9日,我局拟依法注销河源市源城区仁美药店等16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若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该局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逾期广东省药监局将对未提出异议的或者其异议不能成立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注销。



【四川】严重违规,22张GSP被撤/收


8月15日,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发布《收回GSP认证证书公告(七)》和《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六》,决定收回18家撤销4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收回GSP认证证书公告(七)》指出,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4店、南充康贝大药房西充第189加盟店、四川省仪陇县康贝普及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24店、仪陇县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第61店、仪陇县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第55店、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仪陇第335加盟店、仪陇县新政镇维特大药房、南充市宝芝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充市宝芝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2店、四川省西充晋龙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18店、营山县老百姓大药房、营山县全百姓大药房、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5店、南充市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70店、南充市高坪区果州国药堂、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蓬安第90加盟店、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91店、阆中市人合民药房等18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l3号的有关规定。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局令14号)之规定,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六)指出,四川省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仪陇第329加盟店、四川省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仪陇第189加盟店、四川鹤鸣堂药业嘉陵第344加盟店、蓬安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30店等4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南充市药监局依法作出《撤销GSP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来源:连锁药店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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