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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类药物,不能直接停用!


来源:我是执业药师


当我们生病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类似问题:坚持吃几天药,自己感觉病已经好了,可是医生开的药只吃了一半。这个时候是及时停药呢,还是继续把药吃完?这个时候就涉及停药的问题。下面是介绍十类不可骤停的药物。


心血管药物


心绞痛的药物:如消心痛、心得安等,若随意中断,易导致心绞痛发作,甚者引起心肌梗塞


硝酸甘油类药物:如果骤然停服,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诱发心绞痛


降压药:突然停用降压药可乐安、甲基多巴,会造成血压在短期内重新上升,甚至超过治疗前,出现头痛、头晕、眩晕呕吐、视力模糊等高血压危象,严重者可导致脑出血死亡。


心律失常药:骤停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利卡多因,可导致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诱发心房纤颤。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长期应用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会使病人肾上腺皮质功能下降,皮质激素分泌功能受到抑制。如果突然停药,可出现两种病理情况:


(1)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大多数病人停药后,在感染、创伤、手术等诱因下,可突然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休克低血糖昏迷等症状。



(2)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停用皮质激素后还可发生以下三种情况:


①停药过于突然,体内的皮质激素浓度突然下降,临床可表现腓肠肌及股部等肌肉疼痛,且可伴有肌肉僵硬现象;膝及踝部等关节疼痛;全身无力;情绪消沉;发热、恶心、呕吐等。


②停药复发。有些反复发作的皮肤病,如慢性湿疹、系统性红斑狼疮,由于多次使用皮质激素(包括外用制剂)来缓解症状,结果逐渐产生习惯性。主观上感觉激素效果好,停药后就产生不适感或恐惧,甚至认为疾病的复发与停药有关。


③反跳现象。使用激素治疗后,症状可完全控制或缓解,突然停药或减量,即见原发病复发或者恶化,还会产生肾上腺皮质危象,主要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乏力、疲倦等,甚至发生休克、死亡,这称为反跳现象。反跳现象多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湿疹等。


抗癫痫药


若骤然停药,会导致癫痫频频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在用药过程中如改用其他新药,原用药也不可骤停,要与新药同时服用一段时间后再逐步减量,待到病情完全控制后,方可完全停药。


镇静安眠药物


长期服用安定、安宁、去甲羟安定、舒乐安定、硝基安定、利眠宁、水合氯醛等药物,如骤然停药,就会出现焦虑、兴奋、震颤、肌肉抽搐、头痛、胃肠功能失调、厌食、感知过敏、癫痫发作等症状。


抗精神病药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用氯丙嗪期间,尽管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发作,但如果突然停药,则会出现精神分裂症现象的急剧恶化。因此,氯丙嗪治疗精神分裂症,应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每日50~100毫克),以巩固疗效,预防复发。


抗抑郁药物


长期服用抗抑郁药,如丙咪嗪、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喜普妙等,突然停药后,就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肌肉痛、焦虑等症状。抑郁症是一种有复发倾向的慢性疾病,如果治疗不充分,复发次数增多,不仅会增加治疗的难度,而且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降血糖药物


如果在血糖控制正常后就立即停用降血糖药物,可使血糖浓度急剧上升,使病情恶化。特别是平时应用胰岛素治疗的病人,治疗显效后如果突然停用胰岛素,可发生酮症酸中毒,乃至昏迷。


抗生素以及抗结核类药物


许多细菌感染病人用抗生素后,发烧、乏力等感染症状迅速消失,实际上细菌尚未彻底清除。这时,如果病人以为药到病除而擅自停药,结果会导致病情反复、恶化及细菌耐药性产生。


至于各类抗结核药物,目前采取短程督促强用药9个月,甚至在症状消失后还要继续服用,以防复发。如果停药过早,不仅复发,且会转为晚期结核和全性播散性结核,给彻底治疗带来困难。


抗乙肝药物


拉米夫定(贺普丁)是当前最常用的抗乙肝病毒药物,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口服核苷类抗乙肝病毒药。该药在服药过程中如果突然停服,会有一定的危险性。


拉米夫定是强力的抗HBV(乙肝病毒)药物,服用期间HBV被强力地抑制了,病情当然也会大大好转,但是突然停药,HBV立即就被”解放”了,可能很快造成肝损伤,甚至比原来还要加重,病人的症状又出现了,这就叫”拉米夫定停药后肝炎”。


与此同时,病人的转氨酶会上升,可能达到正常上限的3~10倍;出现黄疸,胆红素超过正常值2倍;乙肝病毒DNA由阴转阳,严重者还可能发生肝衰竭乃至死亡。


口服长效避孕药


这类药物也不可突然停药,要想停药时,应在月经周期第5日起服短效避孕药,连续3个月,作为停用长效避孕药的过渡。


服药后3~4小时内如果出现呕吐,则相当于漏服,应立刻按照所服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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