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又神了,竟然没有通知就发布了新版认可规则,CNAS-RL01:2016《实验室认可规则》已经颁布
前言写的是修订,而版本号却变成2016了
经网友查阅最大的变化是这个:
3.10监督评审:CNAS为验证获准认可机构是否持续地符合认可条件而在认可有效期内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
3.11复评审: CNAS在认可有效期内对获准认可机构实施的全面评审,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
3.12换证复评审: CNAS在认可有效期结束前对获准认可机构实施的全面评审,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并将认可延续到下一个有效期。
原文:
各相关机构和评审员: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认可周期由3年改为6年”的决定及相关要求,对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等四份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修订。经批准,现发布以下四项认可规范文件:
1.CNAS-RL01:2016《实验室认可规则》
2.CNAS-RL06:2016《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
3.CNAS-RL07: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
4.CNAS-RI01:2016《检验机构认可规则》
上述四项认可规范文件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CNAS-RL:2015、CNAS-RL06:2015、CNAS-RL07:2014以及CNAS-RI01:2015版本文件于2019年2月28日废止。
以上认可规范文件均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