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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达沃思】重磅!商业公司也要分类管理!巨变中企业如何应对?


最近又流传一个让业内闻之如打鸡血的消息——医药商业公司也要进行分类管理了!据达达君了解,此前已经有一些敏感的医药人嗅到了分类管理的端倪,日前又有消息称分类管理已经提上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达达君认为,这不是媒体或个人炒作,所谓无风不起浪,毕竟分类管理对规范市场有利,对管理部门监管有利。这是医药行业的一件大事,作为生产企业和商业公司,必须早做准备,抢占经营制高点!


可能怎样分类?


据行业内的权威消息人士透露,未来医药公司将分成以下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定位为流通调拨型医药企业。与当前的流通调拨型医药商业相对应,性质没有什么变化,它们可以操作全国范围内的医药流通和配送业务,这类企业规模将越来越大,目前的国控集团、上药集团、广药集团、九州通集团、华润医药集团、南京医药集团应该属于这一类型的医药商业公司,它们属于未来医药商业的第一阵营。


第二类:定位为商业配送型医药企业。这类企业主要负责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医保药品、基本药物的配送,政府部门给与它们一定的支持力度,它们属于未来医药商业的第二阵营。


第三类:定位为区域代理招商型医药企业。它们只能在本省范围内操作自己全国总代理和区域总代理为主要经营方向(一般省级代理为多见)的优质医药产品。如果要在全国操作自己代理的全国总代理产品,一定要通过上述第一类医药商业公司才能完成。


如何应对分类?


达达君认为,这样的分类模式明显有利于“两票制”的推行,甚至可以说是为“两票制”的推行作准备。


对策之一:“走票”公司赶紧转型。如果按照以上方式进行医药商业公司的分类,影响最大的是那些靠“过票”挂靠生存的医药商业公司,他们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打压。这其实与此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是吻合的。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初下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今年7月份,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专风项治理工作要点》,严打涉税违法、挂靠“走票”。如果还有公司靠挂靠、“走票”维持生计,达达君只能说他们太麻木了,太不识时务了!除了转型和被并购,这些公司没有其他选择。达达君认为,挂靠“走票”型医药商业公司的生存空间受政策打压后,对这些公司自身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因为毕竟他们手上有医药资源,可以为行业所用。此时,这些公司应该看清行业大趋势,趁政策的大棒还没敲碎自己的头颅,赶紧寻找适合自己生存的方式,比如寻求与大中型商业公司合作,或成为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商,收取佣金,或者干脆“嫁”给大中型公司,成为他们的一部分。


对策之二:区域公司做精区域市场。那些纯销型的医药商业公司和代理招商型医药商业、连锁药店型医药商业将合三为一,变身为未来的第三类医药商业公司;遗憾的是未来它们只能够操作家门口的市场,如果要操作省外市场,一定要通过未来的第一类医药商业来配送,利润率和灵活度在未来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存。因此,对这些商业公司而言,当务之急是做足功课,做精市场,做区域细分市场的冠军,成为全国性商业公司覆盖本土市场的首选合作伙伴。


对策之三:生产企业、商业集团与中小型公司深度融合。在新分类模式下,“两票制”的推进可能会提速,行业整合速度也会加快。根据最新流传的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对“两票制”的定义,它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上述三类企业都可能成为“两票制”下的商业公司,成为药品销售链条上的第一票。另外,新规可能允许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如上药、广药、华润医药等)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不算一票,但仅限1家商业公司、1家国内总代理,且加价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如九州通、国药控股等)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且加价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新政策鼓励支持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打通乡村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允许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通过上述分析,达达君认为,“两票制”的新要求客观上会促使生产企业、大型商业集团与中小型商业公司相向而行,中小型商业公司可以谋求成为生产企业或大型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承担生产企业或商业集团的药品销售任务,获得自己的生存空间,并且可以不视为一票。而对于生产企业和大型商业集团而言,他们的渠道触角并没有全面覆盖,需要有渠道资源的商业公司加长他们的触角,由此,这些企业会产生强列的并购欲望。达达君认为,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只有价格符合心理预期,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医药商业渠道不断变革的形势下,机会一旦失去,可能就是永别!毕竟,优质渠道资源也是有限的。


医药商业按分类进行管理,是行业秩序规范的需要,便于医药市场的规范管理,让老百姓从改革中获得健康红利。有人担心这样的分类会形成医药商业最终的寡头垄断局面,达达君认为这种想法多虑了。美国的市场规模比中国大10倍,全国只有5家一级药品批发商,前三强就占全美90%以上的市场份额,中国与这样的格局还有非常大的距离,离垄断也有非常大的距离。再说,适度的垄断也不是洪水猛兽,在某种意义上讲,垄断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形成,但关键是相关部门的管理要到位——达达君把球又踢到管理部门了!


(作者:达达君 本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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